马来西亚医美监管 · 指南

马来西亚哪些医美项目只有注册医生才能执行

卫生部表示,医美项目,从换肤、激光到肉毒杆菌素、填充剂、线雕和抽脂,都由持有 LCP(资格与权限认证书)的注册医生执行。美容师和治疗师可以在医生的监督下协助,但不能治疗。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起,激光、HIFU 和抽脂仪器还需要操作者许可。

在监督下协助。不是治疗。

本页内容
  1. 卫生部怎么说,用它自己的话
  2. 项目,按类别和章节划分
  3. 「只有医生」在实际中是什么意思
  4. 美容院、水疗中心与其他场所
  5. 仪器,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起
  6. 按顺序查证

卫生部怎么说,用它自己的话

起主导作用的文件,是卫生部医疗执业组出版的《医美执业注册医生医美执业指南》第二版(2020)。它把医美执业定义为一个医疗执业领域,使用有循证依据的非侵入性、轻度侵入性和侵入性治疗方式,着眼于皮肤及其下方结构的解剖与生理,以改变原本正常的外观,并在结尾处写道:由注册医生执行。它说,注册医生是指依《1971 年医药法令》注册并持有有效执业证的人。

它的三个章节都重复同一项要求:医生须就其拟执行的医美项目,持有由医疗执业组颁发的 LCP(资格与权限认证书)。卫生部的医美执业网页用马来文把它写成一句话:Pengamal yang menjalankan prosedur perubatan estetik mestilah Pengamal Perubatan berdaftar yang mempunyai Letter of Credentialing and Privileging (LCP),也就是说,执行医美项目的人,必须是持有 LCP 的注册医生。同一个网页还教公众一个称为 3P 的三项查证:Procedure(项目)、Practitioner(医生)、Premises(场所)。

指南也解释了原因。它记录了由不称职的医疗和非医疗人员执行医美项目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的报告,包括毁容和死亡,并指出所有医美项目都有风险:麻醉反应、出血、感染、疤痕、色素改变,以及极端情况下的死亡。这就是下面这些清单存在的原因。

项目,按类别和章节划分

指南把项目分成三类。非侵入性项目是不使皮肤出现破口、只作用于表皮的外部处理。轻度侵入性项目以最小的入口损伤穿透皮肤,仅限于皮下层和皮下脂肪,不超出面部和颈部的浅表肌腱膜层。侵入性项目穿透或破坏皮肤,涉及大范围组织,使用的是刀、电灼、剥脱式激光、射频、超声、钝针或针。它补充说,有可能出现严重并发症的项目,即使皮肤损伤很小,也可以被列为侵入性。

然后它把这些类别分配给三个章节的医生。以下是指南自己的措辞,经过精简;文件中的表格在每一行旁边列有训练要求。

类别指南列出的项目谁可以持有这些项目的 LCP
非侵入性浅层化学换肤;微晶磨皮;强脉冲光第一章持 LCP 的普通科医生;第二章和第三章的专科医生也可以
轻度侵入性化学换肤(中层);肉毒杆菌素注射;填充剂注射,不包括硅胶和脂肪;达上真皮层的皮肤紧致项目(射频、红外线、超声及其他仪器);浅层硬化剂注射;用于皮肤色素、良性皮肤病灶、皮肤焕肤(包括非剥脱式)和脱毛的激光第一章持 LCP 的普通科医生;第二章和第三章的专科医生也可以
侵入性,医学专科医生用于血管病灶的激光;深层化学换肤;剥脱式皮肤焕肤激光;植发(逐案考虑);静脉切除术(逐案考虑);超声仪器;肿胀麻醉抽脂(逐案考虑)第二章,以皮肤专科医生为核心群体;其他专科医生逐案考虑
侵入性,外科专科医生腹部整形术;眼睑成形术;乳房植入、缩小和丰胸;提眉;脂肪移植;植发;面部和鼻部植入;包括点阵和焕肤在内的剥脱式激光;抽脂(抽出物不足和超过一公升);鼻整形;面部拉皮、迷你拉皮和线雕等拉皮手术;静脉切除术;以及作为外部处理的射频和超声仪器第三章,以整形外科医生为核心群体;某些其他外科医生在其专业范围内逐案考虑(例如眼科医生做眼睑成形术,耳鼻喉科医生做鼻部)

有两个后果值得直白地说出来。第一,指南明确指出,普通科医生只获准执行非侵入性和轻度侵入性项目,所以第一章的信函不延伸到抽脂、深层换肤、剥脱式焕肤或植发。第二,线雕在指南中被列在外科章节的拉皮手术之下,而不在普通科医生的清单上。这份清单不是固定不变的:指南允许主要认证与权限委员会增加符合非侵入性或轻度侵入性标准的项目,而每位医生自己的 LCP 信函列明该医生可以做什么。公开名录把那一栏印在每个名字旁边,那一栏就是拿来对照你被推荐的项目的。

「只有医生」在实际中是什么意思

LCP 只发给注册医生,所以美容师、治疗师、护士或诊所助理都不可能持有。然后,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的两份文件,划出了这些职员可以做什么的界线。

理事会的《专业行为守则》把医生雇用未注册人员,在需要专业判断或技能的事项上诊治、处理或对病人执行项目,视为欺诈且危险;明知却仍纵容这类人员这样做,无论对方被称为助理或其他名义,都构成纪律处分的理由。它的例外,是合法雇用护士、医疗助理等类似人员,并在注册医生的直接亲自监督下工作。

理事会的《医美执业伦理指南》直接针对医美诊所。注册医生可以雇用美容师和美容治疗师等非医疗、未注册人员来协助执业;不得与他们结成商业或专业合伙人,也不得成为他们的雇员;不得为这类未注册人员独立的医美或美容执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掩护;并对所有不良的专业事故,承担替代责任和全部责任。在医生的监督下协助,由医生负责:这就是被允许的角色的全部。

所以在任何项目之前该问的问题,不是场所自称是不是诊所,而是谁会拿针或手柄,评估你的医生是不是那个人。如何查证马来西亚医美医生列出了用来确认答案的名录。

美容院、水疗中心与其他场所

卫生部私人医疗执业管制组(CKAPS)在其常见问题解答中指出,美容水疗中心不在 Act 586,即《1998 年私人医疗护理机构与服务法令》的管制与监督之内;但如果发现美容水疗中心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可以采取法律行动。依该法令第 4 条,除非已注册,任何人不得设立、维持、经营或提供私人医疗诊所,而第 5 条订定了相关罚则:据总检察署重印的法令,个人可被处以最高 RM300,000 的罚款,或最高六年监禁,或两者兼施,法人团体则是最高 RM500,000 的罚款。

把两者放在一起,立场是这样的。提供面部护理的美容院,就是美容院。注射肉毒杆菌素或填充剂、操作医用激光、或提供 HIFU 紧致的美容院,是在提供卫生部说应由持有 LCP 的注册医生执行的医美项目,而且是在 Act 586 说必须注册为诊所的场所里。门口的招牌,不会改变这项活动落在这条线的哪一边。

仪器,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起

现在,工具上多了第二层规定。《2026 年医疗器械(指定医疗器械)令》依《2012 年医疗器械法令》第 26 条制定,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起生效,按波长指定特定的医用激光,以及 HIFU 仪器和抽脂仪器。该法令第 27 条规定,使用或操作指定仪器而未持有指定医疗器械操作许可,属违法行为。射频和强脉冲光仪器没有在该令中被点名,不过和每一件医疗器械一样,必须在医疗器械局注册。该令的说明文章列出了哪些是指定的,监管总览则说明了如何在公开名录上查一台仪器。

仪器许可和医生的 LCP,是来自不同机构的不同要求。一个关乎操作机器;另一个关乎执行项目。患者有权询问这两者。

按顺序查证

  1. 在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的名录 MeRITS 搜索医生姓名:正式注册,持有当年有效的执业执照。
  2. 在卫生部的《持 LCP 注册医生国家名册》中找到同一个姓名和 MMC 编号,把项目栏对照你正在考虑的项目,把到期日对照今天的日期。
  3. 问清楚谁会从头到尾执行这项项目。你要的答案是医生。
  4. 在墙上找 Act 586 的注册证书;看不到就问。
  5. 在马来西亚医疗器械名录查仪器,如果是激光、HIFU 或抽脂仪器,问一问操作者许可。

如果你被推荐的项目不在以上任何清单上,请问医生它属于哪一类,LCP 信函是否列明它。诚实的答案可能是列明了;诚实的答案也可能是,它是医疗执业之外的美容服务,那样的话,它就不该被包装成医疗。无论哪一种,你都会对这间诊所有所了解。

常见问题

在马来西亚,美容师可以注射肉毒杆菌素或填充剂吗?

不可以。在卫生部的指南中,肉毒杆菌素注射和填充剂注射是轻度侵入性的医美项目,指南要求医美项目由持有 LCP 的注册医生执行。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的《专业行为守则》把医生让未注册人员诊治病人视为欺诈且危险,其医美执业指南则禁止医生掩护未注册人员独立执业。

在马来西亚,普通科医生可以做线雕吗?

卫生部的指南指出,普通科医生只获准执行非侵入性和轻度侵入性项目,并把线雕列在外科专科医生章节的拉皮手术之下。医生自己的 LCP 信函列明该医生可以执行的项目,公开名录会印出来;请读那一栏。

在马来西亚的诊所,护士可以做激光脱毛吗?

脱毛激光在卫生部的轻度侵入性清单上,须由持有 LCP 的注册医生执行;据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的守则,护士等类似人员只能在注册医生的直接亲自监督下行事。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起,特定的脱毛激光也是指定医疗器械,操作须持有指定医疗器械许可。

在马来西亚,HIFU 是医疗项目吗?

卫生部的指南把使用超声及其他仪器的皮肤紧致项目,列为医美项目,而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起,用于紧致的 HIFU 仪器是指定医疗器械,只有持有许可才可操作。所以两方面都是。

微晶磨皮和化学换肤是医疗项目吗?

在卫生部的指南中,微晶磨皮和浅层化学换肤被列为非侵入性医美项目,中层和深层换肤则分别是轻度侵入性和侵入性,全都在 LCP 框架之内。一般的美容面部护理不在清单上。当美容院的服务逐渐靠近所列项目,指南的清单就是参照。被说成医疗级的换肤,到底是不是医疗在日志里有说明。

医美诊所的助理或治疗师可以做什么?

在医生的监督下协助。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的医美执业指南允许医生雇用美容师和美容治疗师作为助理,禁止与他们合伙,也禁止掩护他们独立执业,并让医生对所发生的一切负全责。

如果是非医生为我做了项目,我该向谁投诉?

关于执照与场所的投诉,交给卫生部的 CKAPS(myckaps.spab.gov.my,03-8883 1362)。关于医生操守的,交给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关于仪器的,交给医疗器械局。

主要来源

  1. Guidelines on Aesthetic Medical Practice for Registered Medical Practitioners, 2nd edition, MOH/P/AMA/08.20(GU), Medical Practice Division, Ministry of Health Malaysia (PDF) Definition at 2.0; classification at 3.1 and 3.2; LCP requirement in each chapter at 1.7; Chapter 1 scope at 2.2 and Table 1; Chapter 2 Table 2; Chapter 3 Tables 3A and 3B.
  2. Amalan Perubatan Estetik, Medical Practice Division, Ministry of Health Malaysia The one-sentence requirement that a practitioner performing aesthetic medical procedures be a registered medical practitioner with an LCP; the 3P check; LCP registry and premises lists.
  3. National Registry of Registered Medical Practitioners Practising Aesthetic Medical Practice (Chapters 1 to 3), Medical Practice Division Name, MMC number, LCP number, procedures allowed and expiry date.
  4. MeRITS, the Malaysian Medical Council's public search of the Medical Register
  5. Code of Professional Conduct 2019, Malaysian Medical Council (PDF) Employment of unregistered persons, clauses 1.6.1 to 1.6.3.
  6. Guideline on the Ethical Aspects of Aesthetic Medical Practice, Malaysian Medical Council (PDF) Assistants, partnership, cover and liability at clause 9.
  7. CKAPS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Medical Practice Division, Ministry of Health Malaysia Beauty spas and Act 586; complaint channels.
  8. Private Healthcare Facilities and Services Act 1998 (Act 586),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 reprint as at 28 December 2015 (PDF) Registration at section 4; penalties at section 5; certificate exhibited at section 28.
  9. Medical Device (Designated Medical Device) Order 2026, P.U.(A) 10, Medical Device Authority (PDF) In operation from 1 June 2026; schedule of designated lasers, HIFU and liposuction devices.
  10. Medical Device Act 2012 (Act 737), Medical Device Authority (PDF) Designated devices at section 26; permit requirement and offence at section 27.
  11. Malaysia Medical Device Register (MMDR) public search, Medical Device Authority

2026年8月17日 由王谨康医生根据以上来源复核。本说明是关于马来西亚医美如何受监管的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也不取代面诊。法令、命令、指南与名录会更新;若以上链接失效,请直接到相关机构的官方网站查找,本页会在所示日期重新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