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文件,两件不同的事
问一位马来西亚医美医生是否有资格,其实是在问两张纸,来自两个不同的机构,各自证明不同的事。这两者被混在一起讲,正是模糊之处悄悄发生作用的地方。
在马来西亚医学理事会完成正式注册,代表这个人可以在没有督导的情况下执业医学。这需要先有被认可的基础医学资格,再完成临时注册与实习医生阶段,并达到医学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要求,依据的是 1971 年医药法令。今年在执业的医生,还必须持有当年的年度执业执照。专科注册是另外一套,完全分开。
这是一张执业医学的执照,全国每一位医生手上都是同一张。管住马来西亚医美诊所的那一套制度,写在别的地方。
理事会对自己的职责,说得很清楚
理事会在 2015 年 4 月通过的医美执业伦理准则里写明:从事医美执业的注册医生不算专科医生,因为医美在国家专科医生登记册里,不能注册成一个专科或次专科,而且医美本身在马来西亚也不是被承认的医学专科。
同一份文件也说,理事会本身并不直接参与医生的训练与认证,理事会关心的,主要是专业行为守则与《良好医疗执业》里订下的执业标准。真正负责认证与授权的,是卫生部下的医美执业主要认证与授权委员会。这是一个监管机构,在讲清楚哪些问题归它管,其余的问题指向另一个机构。
LCP 算得很细,而且算得仔细
医美资格与执业权限信,是照着一位医生打算执行的项目来发的。有效期 3 年,经委员会核可可以续期,持证人的名字会列入国家医美执业注册医生名册。
训练是分模块进行的。先有一个基础模块,涵盖基础科学、伦理、安全与医事法律问题,接下来 6 个模块分别是化学换肤、激光、强脉冲光(IPL)、皮肤紧致、肉毒素与合格填充剂注射,每一个模块从两周到两个月不等。
执行范围写得非常具体,一项一项列出所需的能力等级、场地条件,以及规定的操作次数。表浅化学换肤、微晶磨皮、强脉冲光,各需要基础学位、训练证书,加上 20 次操作。肉毒素与填充剂注射各需要 25 次。色素、嫩肤与除毛激光、浅层硬化治疗与皮肤紧致,各需要 20 次。
在这些数字背后,还有前提条件:正式注册、有效的执业执照、准则规定的一段临床经验最低年限,再加上规定的训练。有一条界线,宣传材料常常故意讲得模糊。侵入性项目必须持有被认可的更高外科学位,持有 LCP 的普通科医生,只能执行非侵入性与轻度侵入性的项目。
这是一份写得很仔细的文件,我这么说,是因为自己走过这整套流程。它记录的是范围、场地和次数,如果有投诉,或有证据显示执业不安全,这份文件是可以被收回的。
几乎没人会引用的那一条
同一份准则里,夹在场地和招牌那几段之间,有一条讲的不是技术,是诊断。在执行一项矫正外观缺陷或瑕疵的项目之前,医生必须通过适当的检查与相关的化验,先排除任何造成这个外观问题的病理或临床异常状况。如果怀疑有这样的状况,就不做任何医美项目,转介给相关的专科医生。
这一条,我会想把它贴在墙上。它先问的是这是什么问题,而不是要做什么处理,而且它是医生身上的一份责任,不是登记表上的一个勾选项。眼周出现哪些征象,医美的对话就该在这里停下,说的正是这一条在实际诊室里怎么运作,而且几乎每一次都会因此损失一位预约的顾客。
能查的,和留给你自己判断的
有一部分你想知道的事,是公开的,一个电话就能查。注册状态、执业执照、这个名字有没有在医美执业注册名册上、对应哪些项目。该怎么查,几分钟就能做完,我自己也一样受这些检查。
有一部分,法律要求安静。这类机构的外部招牌,不可以出现医美执业医生这几个字,也不可以写出医美项目的细节,即使这些内容可以贴在诊所里面。招牌故意什么都不说,所以人们转去看社交媒体的贴文,而看那些贴文,得用另一套眼光。
仪器走的是另一条轨道。2026 年的一项新规定,从 6 月 1 日起把特定的激光、聚焦超声(HIFU)和抽脂设备,纳入医疗器材管理局的管辖,这项规定具体管到哪里,另有专文说明。一台合法登记的仪器,跟一位持有资格的医生,是两件要分开查的事。
所以,先看这些登记名册。一个查不到的名字,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然后,去问医生一句登记表上从来没写的话:在决定要怎么处理之前,你排除了什么,怎么排除的?

